按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各機關應提供所屬員工執行職務時避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工作職場。
為使同仁能有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已建置通報平臺,同仁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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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二、專線電話: 06-2681927轉203
三、專線傳真: 06-2896997
四、專用電子信箱: hr@rhes.tn.edu.tw
五、申訴處理程序: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